国产中文精品无码欧美综合小说,欧美重囗味成人无码区,国产91精品一区二区麻豆亚洲福利电影,欧美视频一区

[中國社會科學網]漢代經典《韓詩外傳》中的民本思想

添加日期:2024-12-12 15:31:57 閱讀次數:

12月11日中國社會科學網發表我校教師房瑞麗署名文章《漢代經典<韓詩外傳>中的民本思想》。全文如下: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這不僅是文化自信的體現,也是實現學術自主和話語創新的關鍵所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自成體系,而用西方的概念、理論來思考,去評判,既不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生成的語境,也往往有隔靴搔癢之感。如就探討漢初儒家思想形成之際的民本觀念來說,必須考慮當時的社會實際情況,結合當時特定的社會倫理秩序來討論,才具有現實意義。

《韓詩外傳》是韓嬰講解《詩經》的傳授記錄,也是現存唯一一部三家《詩》著作,更是對漢初儒家思想的形成產生重要影響的經典之作。面對新王朝的建立,兼有儒家博士和常山王太傅雙重身份的韓嬰,與其他儒者一樣,積極探索如何把“對經學義理與儒家理想的堅持”結合在一起,從而完成對社會政治的參與,發揮儒家的經世致用之功。韓嬰在《韓詩外傳》中對民本思想的構建,以及提出的實踐路徑,不僅體現了其資政理想,而且對漢代儒家統治觀念的確立具有重要價值。

個體與群體的和諧

《荀子·王制》云:“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人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人是社會的產物,之所以能在社會群體中和諧相處,是因為有分工,各種社會分工是如何構成有機的系統呢?需要“義”來統率,即認清差序層級。然后,在“禮義”所維持的差序層級秩序下,各司其職,和諧有序。在儒家的觀念系統中,無論是君主還是百姓,都是由社會分工決定的,君主無論什么時候都不意味著絕對的權力和無節制的個人享受,而是要承擔維護社會和諧有序運行的義務。要做到恪盡職守,就不僅要加強自我修身,還需要不斷提升社會治理能力。而無論是修身還是提升能力,儒家精英們都為他們設計好了理想的人格形象,即成為君子。而君子人格的養成是需要培養和教育的,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先賢們就承擔著這樣的責任。到了漢初,這一責任就落在了韓嬰這樣的集學者與官僚于一體的儒家博士精英身上。從社會分工的角度來說,擔任君主角色的人肯定要比民的需求量少得多,民是社會分工中的絕大多數,對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起著決定性作用。《尚書》有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孟子更是提出了“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都說明民是國家的根本。《韓詩外傳》中對于君的要求,是為了社會和諧發展,為了民眾的生存,為了民眾獲得利益最大化,而這也正是《韓詩外傳》民本思想的基點。正如徐復觀所論:“(韓嬰)他所傳承的是以民為主,個體與群體互相尊重諧和的政治思想。”《韓詩外傳》中對于君子形象的界定和責任的規范,都是為了社會的和諧發展。追本溯源,只有社會和諧發展了,個體才會得到最大的保護。

“王者以百姓為天”

韓嬰繼承管子的“貴天”思想,并賦予其新的內涵,進一步提出“王者以百姓為天”的民本思想。如《韓詩外傳》卷四第十八章:“齊桓公問于管仲曰:‘王者何貴?’曰:‘貴天。’桓公仰而視天。管仲曰:‘所謂天,非蒼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為天。百姓與之則安,輔之則強,非之則危,倍之則亡。’”把百姓比作“天”,源自《尚書·泰誓》“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表明君主對于百姓的管理要建立在民所自本的“天道”基礎上,要順應民意。“百姓與之則安,輔之則強,非之則危,倍之則亡”,說明百姓對待君主的態度決定了國家的存亡和發展。“與之”的“與”是追隨、附和的意思,百姓附和君主,國家就會安寧;百姓輔助君主,國家就會強盛;百姓指責君主,國家就非常危險;百姓背叛君主,國家就會滅亡。并且,百姓的這種態度還是通過超驗的權威“天”來實現的。這一“貴天”思想,將百姓與具有無上權威的超驗的“天”聯系在一起,從思想意識層面把百姓提高到了不可逾越的地位。“一種政體就此被規范在頗具神圣性的秩序與規則之下。掌握國家權力的人,就此失去了恣意妄為的理由。”

秦末陳勝吳廣農民起義的歷史教訓歷歷在目,如何才能避免重蹈秦王朝的覆轍?包括韓嬰《韓詩外傳》和劉向《說苑》等在內的漢初經典都反復引用管仲的“貴天”思想,表明在社會治理方面,漢初思想家著重考慮的就是如何處理君主與百姓的關系問題,而這一“貴天”思想,可以說是韓嬰民本思想的綱領。

那么,君主要如何做,百姓才能“與之”呢?《韓詩外傳》卷一第二十四章有具體的解釋:“故君子衣服中,容貌得,則民之目悅矣。言語遜,應對給,則民之耳悅矣。就仁去不仁,則民之心悅矣。”君主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要做到內外兼修,要進行儀表、言談舉止和道德行為的自我約束。而對其進行評判的標準是百姓的所見、所聞和所感。百姓只有目悅、耳悅、心悅,才能“與之”。把百姓的體驗作為君主行為舉止的標準,不僅是以百姓為“天”的具體規范,也是上天賦予百姓的權利,是民本思想的具體表現,也是韓嬰在解決君民關系上的重大突破。從君主本身來說,要孝思惟則,成為典范,約之以禮,這也是對百姓民本思想的維護。

民本思想的實踐路徑

如何才能將民本觀念落地,具體的實踐路徑是什么?首先,在韓嬰看來,保障百姓基本權利的前提就是使他們免于饑寒,這是實踐生存權的第一步。如《韓詩外傳》卷四第十三章,韓嬰重新提出“井田制”的論述,既是“對漢初土地私有制下的買賣兼并現象而言”,又是針對使百姓免于饑寒提出的設想。漢景、武之際,土地買賣與兼并日益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加之繁重的賦稅徭役、頻仍的自然災害,使得大量農民淪為佃農、雇農乃至奴婢。韓嬰對上古社會井田制理想生活方式的描繪與漢初“或不然”局面的對比,是秦漢之際儒生們面對社會現狀提出的理想政治想象。“夫百姓內不乏食,外不患寒,則可教御以禮義矣。”“夫饑渴苦血氣,寒暑動肌膚,此四者民之大害也。大害不除,未可教御也。”都一再表明,生存權利是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

其次,提高管理者的社會治理能力,努力構建社會和諧圖景。《韓詩外傳》卷六第四章載:“子路治蒲三年,孔子過之,入其境而善之,曰:‘善哉!由恭敬以信矣。’入其邑,曰:‘善哉!由忠信以寬矣。’至其庭,曰:‘善哉!由明察以斷矣。’”孔子高度評價子路的治理能力,是通過觀察蒲地“民盡力”“民不偷”“民不擾”得出的,說明百姓的生存狀態是考察治理者能力和政績的重要指標。所以,“民盡力”是生存權,“民不偷”是發展權,“民不擾”是自由權,生存、發展和自由,一直是《韓詩外傳》所強調的民本,而作為君主、作為治理者進行管理時,要圍繞這三方面做文章,才能社會和諧。

最后,教導百姓,使其“不迷”,是實踐民本的重要一環。如《韓詩外傳》卷三第二十二章“道其百姓不使迷”,就是引導百姓,使其不迷失方向,否則權利無法得到保障。行仁義,謹教道,目的在于“使民目晰焉而見之,使民心晰焉而知之”,目晰、心晰就是不迷,不迷才能清楚地意識到自己所擁有的權利,才能最大限度地實踐自己的權利。所以,教導百姓“不迷”,是使其權利得以實踐的重要環節。

以上三種途徑,不僅關注到了民、君和社會三個層面,而且提出了君子的自我約束、君子風范的養成、社會治理能力的提升,是能否使百姓的權利得到保障的重要一環。君主的行為能否達到一定的標準是由百姓來評判的,再通過教導百姓“不迷”,使得百姓的權利得到落實。可見,韓嬰對民本思想的實踐設計是層層遞進的。

總之,在漢初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韓嬰基于建構理想的儒家社會政治秩序和有關資政的需要,以個體與群體的和諧為民本思想基礎,把“王者以百姓為天”作為民本思想綱領,并就此形成了對君主內外兼修的要求。韓嬰對君、民和社會關系的新思考,對漢代乃至后世的儒家民本思想都有著重大影響。

(作者系中國計量大學人文與外語學院教授)

鏈接:https://zqb.cyol.com/html/2024-12/11/nw.D110000zgqnb_20241211_1-03.htm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