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校“平安學院(部門)”考評工作小組成員在明德樓A213會議室,召開2007年度我校開展平安學院(部門)復審與考評事項工作會議。會議由副校長、校綜治委主任馮時林主持。
馮時林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大”會議精神,做好2007年度我校“平安學院(部門)”復審與考評工作。創建“平安校園”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浙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學習、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積極推進學校建設與發展的必然要求,我校要根據省綜治委、省公安廳、省教育廳對開展創建和諧校園有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工作意見,推動我校“平安學院(部門)”建設邁上更高層次。二是創建“平安校園”必須加強平安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維護穩定、促進和諧重在基層,要充分依靠基層,學院和部門要形成一整套的管理體系和管理長效機制,要始終堅持“預防為主,整建結合,重在建設”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平安校園”的創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三是認真工作,嚴格把關,使考評工作成為創建“平安校園”的檢測站和加油站。各學院和部門的領導要認真對待復審和考評工作,要依據量院〔2005〕27號和量院黨〔2007〕6號文件,做好2007年的“平安學院(部門)” 復審與考評工作,凡復審與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學院(部門),學校將授予“平安學院”、“平安部門”稱號,對表現突出的個人,學校將授予“平安學院創建先進個人”稱號。四是凡一年中有“一票否決制”的事件發生,學校將取消當年度考評資格,并責令整改。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必須高度重視、組織健全、任務明確、責任落實、講究方法、人人參與、整改得力、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馮時林副校長在會上強調,將近年關,學校各單位(部門)要預防并做好防盜、防火、防事故等工作,及時檢查本單位(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處置、無事防有事、有事不怕事。
保衛處處長楊立軍在會上具體介紹了我校今年“平安學院(部門)”復審與考評工作。